医疗机构

双向转诊的医疗机构

服务内容

流程

联系方式

黄山市中医医院

黄山市人民医院

(一)转上级医院条件(除急诊抢救外)

1.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,不能实施有效救治,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;

2.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,疑难复杂病例;

3.特殊传染病病人;

4.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,因技术、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。

(二)转下级医院

1.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;

2.诊断明确,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;

3.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;

4.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;

5.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以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;

6.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,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。

(一)转入病人

接转诊病人后,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,实行优先就诊、检查、交费、取药;需住院者优先安排。

(二)转出病人

根据病情,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,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、患者及家属同意后,科室医生进行登记、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,联系好上级医院,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,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,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。

符合下转条件者,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、患者及家属同意后,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、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,并联系好下级医院。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,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。

 

 

 

 

0559-21776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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